第八十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0年4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2005年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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