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五章 灭火救援第五十六条已修改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