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河额尔齐斯河渔业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第十五条已废止严禁捕捞裸腹鲟等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因科研、驯养繁殖、展览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捕捞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治州重点保护哲罗鲑、北极茴、银色臀鳞鱼等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因科研、驯养繁殖、展览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捕捞的,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