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已修改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人事任免和法规、决议的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任免的决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