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科协应当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科技发展规划、科普工作规划、政策法规制定和有关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

科协应当发挥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的作用。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