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四条已修改在出席常委会会议期间,因故不能参加某一次会议时,应当提前一日书面向常委会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2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