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常务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专项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经主任会议审议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