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