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四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被原选举单位罢免的,其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