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一条已修改提案人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应当写明提案的理由及解决问题的方案。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附有法规草案;提出的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应当附有法规修正草案。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