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酒类生产、流通以及对酒类生产、流通实施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