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三章 职工代表第十六条已修改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含聘用)的职工,均有当选职工代表的权利。职工代表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议事能力。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