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六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向国家捐献重要珍贵档案或者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