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三十四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其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