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十六条已修改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种类、天然水域鱼类的起捕标准、渔具的网目规格、作业方式,由自治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实施。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