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第二十条已修改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承揽方;国家或者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测绘项目,应当选择甲、乙级测绘单位施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测绘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