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九条已修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5日内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28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