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第三章 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第三十条已废止文化、教育、体育等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和协助各民族老年人开展文化、教育、体育和各项娱乐 活动。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可以设立适合老年人活动的项目及设施,方便老年人从事身体锻练和精神 文化活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