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第三章 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城市规划、建设部门规划、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居民区、住宅,应当适应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配套设计、建立老年人活动场所和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