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第三章 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提倡实行社会化养老服务,开展社会认亲养老、扶贫养老、帮困养老活动。鼓励和支持单位 和个人与孤寡老人签订扶养协议或其他扶助协议。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