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 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其他用地,有条 件的,一般也应当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的,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但必须事先 公布该幅土地的标定地价,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当地标定地价。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