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第十一条已废止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 境效益相统一 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确定居住小区和工业区的布局、规模、配套标准及建设进度, 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按批准的详细规划设计进行建设。建设中确需调整规划设计的,必 须报原批准单位审批。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