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第六条有效结婚、离婚必须履行法律手续。禁止一方用口头或文字通知对方的方法离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