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第十条有效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地少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原则,制定某些变通或补充规定,报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