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八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