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投资环境保障条例/第四章 司法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可以采取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形式,为投资者和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涉及法律的有关问题提供有效服务,避免和减少纠纷,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