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开发区按照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遵循外引和内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经济和技术开发,建成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工业为主体,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多功能、外向型、国际化、现代化的新区。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