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条

有效

修改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并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后,由董事会向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或者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布。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