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保护、规划、建设、管理和旅游活动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