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参与白酒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与白酒历史文化相关的博物馆、陈列馆和其他收藏机构,有条件的可以建立白酒历史文化保护的教育基地。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白酒历史文化相关藏品捐赠或者出借博物馆、陈列馆和其他收藏机构等进行展览和研究。

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