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每年12月为“宜宾白酒历史文化宣传展示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白酒历史文化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宣传活动。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白酒历史文化研究、展示、传播和推广等保护活动。

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