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优势产业,拓展资本投资渠道,制定发布招商指导目录和促进战略投资的综合支持政策,加强各类招商引资专业平台建设,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推动精准招商和优质投资项目落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企业投诉服务机制,及时处理企业和投资者反映的问题。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