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促进城乡卫生环境持续改善,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推进健康、幸福、美丽湘潭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