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修改和废止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已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解释,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及时在常务委员会公报、邢台人大网站和《邢台日报》上刊载。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