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