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九条已修改居民委员会兴办便民利民的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市场监管、住建、金融、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办理营业执照以及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照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