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第二章 工程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水行政、规划和自然资源、城市供水等部门以及淳安县、建德市、桐庐县人民政府编制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的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4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