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促进和保障措施第二十五条有效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来源包括社会捐赠和资助、政府支持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鼓励对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公开透明,依法接受有关部门和捐赠者、资助者、志愿者以及社会的监督。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