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第三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十一条有效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接受有关人民政府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培训或者应急演练,可以安排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参加。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