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湄洲岛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湄洲岛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湄洲岛保护成效考核制度。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湄洲岛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湄洲岛管委会开展各项行政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