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拒绝或者阻碍。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