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五章 行政执法公示第四十九条有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开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型、执法内容、执法结论等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其中行政征收和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全文公开。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