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健全应急监测队伍,结合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