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七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可以对地方性法规具体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8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