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一条已修改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吉林省地方立法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