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一节 前期物业招投标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地方法规 ·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