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修改

市科普工作规划由市科学技术协会会同相关部门编制。

编制市科普工作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充分论证。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