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修改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科普工作,并协助市、区科学技术协会从事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