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立法条例/第五章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报批、公布及解释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拟提请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自治条例案、单行条例案,应当于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举行前,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询意见。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