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宽城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的立法活动,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9日